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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,促进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良性发展,根据《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配套及奖励实施办法(2020年修订)》杭职院〔2020〕24号文件规定,决定对2019~2020学年教科研工作予以奖励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范围
本校教职工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完成的教科研项目、取得的教科研成果和获得的政府奖励(2020年6月30日后取得的成果列入下一学年)。
二、教科研奖励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分别进行填报。
三、教科研成果和政府奖励是指通过学校申报并获得市级(含市级)以上的各级政府教科研成果奖项,不包括未通过学校申报获得的奖励以及各种学会、研究会、协会奖项。
四、所有教科研成果和政府奖项完成人、作者和获奖人所属单位须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。
五、工作程序
1.科研奖励部分教职工个人填写《2020年科研计酬统计表》并提交各部门科研秘书,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交科研秘书审核,科研成果扫描件须录入“杭职院科研管理系统”,并由科研秘书与科研处一同核实上传材料,未录入一概不进行科研奖励。
2. 教学奖励部分教职工个人填写《2020年教研计酬统计表》并提交各部门科研秘书,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交科研秘书审核,需提交至专业建设指导处审核的为教材原件,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证书电子稿。
3.各部门于2020年6月22日前将《2020年科研计酬统计表》(附件1)、《2020年教研计酬统计表》(附件2)及佐证材料(纸质稿)分类分别提交到科研处、专业建设指导处(教务处)。
4.科研处、专业建设指导处(教务处)组织各分院教科研管理人员核查上报的相关材料后予以公示。
5.根据奖励文件规定,计算出教职工应得的教科研奖金,制表交财务汇入个人工行账号。
六、其他说明
1.相关证明材料是指论文原件和复印件(封面+目录+正文+封底)、检索证明、专著原件、结题证书复印件、计算机软件、专利以及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。(原件由分院审核,上交科研处,专业建设指导处的材料除教材需要原件外只需复印件)。
2. 为了宣传学校科技成果,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、推广和转化,学校将进行第二轮《永利皇宫官网》,请各负责人将本年度工科类横、纵向项目结题成果、工科类授权专利成果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,交由科研秘书汇总报送科研处。
3. 多名教师合作完成的学术论文、教科研项目和取得的教科研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,其他合作者不要重复申报,其酬金由负责人统一分配。
4. 技能大赛由分院统一申报,附获奖证书电子稿。
科研处、专业建设指导处
2020年5月29日